相信了解过定期寿险的朋友都清楚,此类产品一般只有身故/全残才会进行赔偿。但对30~40岁的消费者而言,似乎有些鸡肋了,毕竟一般很少有人会在这个年龄段身故!那么,30~40岁,有必要买定期寿险吗?
对寿险产品有所了解的朋友应该都清楚,目前国内市场中的寿险产品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一年期寿险、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那么,不同类型的寿险到底有什么用呢?
在购买了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后,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便需给付生存保险金。那么问题出现了,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到底归谁呢?
在消费者购置定期寿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身亡或是全残,保险公司便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赔偿一定的保险金。那么问题出现了,如果被保险人猝死的话,定期寿险赔不赔呢?
两全保险,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在保险约定的保障期限内不幸死亡,保险公司将赔偿一笔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仍然健在,保险公司则会依约赔付一笔生存保险金!另外,一些附加险也很重要。
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前段时间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在通知中对互联网人身保险的经营门槛、专属产品范围等领域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生存金的领取资格人为保单的生存受益人。受益人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及银行存折到保险公司柜台填写申请书,通常在核准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完成生存金的划转。
所谓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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